龙元建设(600491):龙元建设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
证券代码:600491 证券简称:龙元建设 编号:临2023-049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片)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
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龙元建设”)拟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为保障投资者知情权,维护投资者利益,对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落实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一)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金管理相关的监管措施
1、情况说明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证监局《关于对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7号)
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证监局《关于对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7号),公司被认定作为五矿-龙元建设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原始权益人及资产服务机构,未按计划说明书的约定及时、足额归集基础资产资金,并将相关资金挪为他用。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第九条的规定。根据《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2)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监管部《关于对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上证债监【2023】1号)
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监管部《关于对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上证债监【2023】1号),公司被认定作为五矿-龙元建设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原始权益人及资产服务机构,未按约定及时归集基础资产现金流并进行过手摊还,并存在基础资产与原始权益人自有资产发生混同、被挪用的情况。
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资产支持证券存续期信用风险管理指引(试行)》第九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资产支持证券存续期信用风险管理指引(试行)》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监管部做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对公司予以监管警示。
2、整改情况
收到上述函件后,公司高度重视并深刻反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充分吸取教训,加强对《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增强规范运作意识,提高规范运作水平。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特此公告。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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