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山县关于遴选2023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的公告
方山县关于遴选2023年
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的公告
为组织实施好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管好用好财政专项资金,推广应用先进的农业机械和农业技术,加快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推进托农业现代化,现面向社会公开规范择优选择托管服务组织,内容公告如下:
(资料图片)
一、项目实施范围及环节
1、实施范围
2023年我县重点支持玉米、马铃薯、谷子、杂粮等粮食作物的托管,主要在马坊镇、积翠镇、圪洞镇、峪口镇、北武当镇、大武镇实施。
2、实施环节
在玉米、马铃薯、谷子、杂粮等粮食作物的耕、种、防、收等全部或者部分作业环节实施农业生产托管服务。
二、支持对象
主要支持具有一定规模、服务能力较强的农机户、农户自愿组成的合作组织、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供销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托管服务组织。
三、报名条件
参与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主体基本条件(试行)
1.基础条件:具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2.固定场所:具备与服务相适宜的固定场所及必备的办公设施,有50平方米以上的机具库和可满足机具停放的基本场地;
3.农机设备:拥有或整合协调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机设备以及农业技术力量。农机具固定资产达到20万元以上。同时,拖拉机、联合收获机、植保机械等动力机械超过5台(其中至少有一台70马力以上拖拉机),机具挂牌率、检验率达到100%;
4.财务制度: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等相关制度健全,配备会计人员或委托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实行独立核算方式,财务档案健全,记账及时,核算准确;
5.相关制度:具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农业生产托管相关制度、作业流程,且具有规范的生产和安全作业管理制度,同时要做到上墙公示;
6.智能设备:参与托管作业的农机具必须安装农机作业智能监控终端;
7.信誉评价:服务主体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同时,征信良好,未列入银行失信人员名单;
8.工作人员:服务主体负责人具备农业生产的基础知识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作业人员具有与岗位技能相应的资质,并能定期参加相关职业技能培训;
9.备案情况:在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名录内备案,并接受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的监管;
10.工作质量:服务主体在参与托管作业中严格标准质量,不弄虚作假,无不良记录和投诉举报,两年内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四、需提供的资料
1、服务组织简介2份;
2、方山县2023年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服务组织申报表2份;
3、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复印件2份;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联系方式复印件2份;
5、农机具场所、配备情况(包括农机具场所,机具的种类、型号、数量、存放地点等动力机械的人机合影照片2份);
6、财务制度及相关制度,农业生产托管制度、上年资产负债表和收益分配报表复印件2份;
7、农机挂牌检验证,农机手驾驶证及身份证复印件2份;
8、整合机械的安全生产协议书;
9、相关荣誉证复印件2份。
五、报名方式
符合以上条件的服务组织需填写方山县2023年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服务组织申报表(附件1)及携带有效证件(报名所需复印件等资料),到方山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报名,报名时间2023年5月17日至5月23日,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后要进行评审和公示,公示时间根据工作进程另行通知。
方山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联系人:郝红梅
方山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
领导组办公室(代章)
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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